2015-10-17 07:04:48 聯合報 記者沈育如/台北報導
大學生情殺或情緒不穩的社會事件時有所聞。繼去年11月由總統公布「學生輔導法」後,教育部昨再發布「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」,首度規定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、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應有人數,目前校園輔導人員嚴重不足,預計將增加至少6800位。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專員郭佳音表示,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即日起實施,將依法建立學生輔導三級機制,並逐年增置輔導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。中小學的專任輔導教師聘用將採「級距式」,國小24班以下聘1人、25到48班聘兩人,以此類推;國中15班以下聘1人、16到30班聘兩人;高中職12班以下聘1人,13到24班聘兩人,以此類推。 郭佳音說,將從106年8月1日起逐年增加,聘足後,全台公私立中小學專任輔導老師將超過8158位,即還要再聘6300人。大專也要增聘專業輔導人員,將在106年12月31日前聘足,預計再聘至少500人。 過去因「9年國教」,學生輔導資料只保留國小升國中階段。高中職、大專輔導老師須從頭了解學生;向原學校調資料時,還要碰運氣看是否保留,讓學生輔導工作「出現斷層」。 郭佳音說,施行細則也規定,各級學校的學生輔導資料,須以書面或電子存留10年,以供下一階段學校查閱;但考量料記載學生的個資、隱私,甚至是疾病紀錄,為避免學生永久被貼上標籤,資料最多保留10年,之後須銷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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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轉自:金融研訓院 / 金融研訓院】 更新日期: 2015/10/17 上午 11:04:25 |